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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宅基地使用权/王春胜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9 02:40:20  浏览:904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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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宅基地使用权

王春胜


  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通过建造、购买等方式取得建筑物所有权的主体,不能自然取得对土地的所有权。所以,在建筑特区分所有的情况下,一般不存在着区分所有人共同享有对地的所有权的现象。由于我国现行立法中,通过土地使用权出租而形成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现角极少存在。因为根据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耶和华和转让暂行条件》第28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现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上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圭地之上如无建筑物或附着物是不能出租的,如果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而在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块出租的情况下,只能形成建筑的租赁权,而不能形成建筑物的区分所有。
  一般来说,建筑物的建造者、开发商都是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或通过了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后而建筑建筑物的,建筑物建成后,其所有人只能对土地享有使用权。那么在区分所有的情况下,各区分 所有人对地空间享有何种权利?根据土地和房屋的权利不可分离的原则,一幢建筑即使被区分为不同所有者所有之后,建筑物所有权与土地使用以仍然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这意味着建筑物的区分所有人应当基于对建筑物区分氖而享有对基地的使用权。
  从法律上讲,各花盆所有者都应当对基地使用权享有权利,任何一个区分所有者通过购买等方式取得对建筑物某一部分的专有权,那么就应自然享有对基地使用权的部分权利,而区分氖者转让其专有部分,其对基地使用权的部分权利部分权利,也不得仅仅转让部分的基地使用权而保留其对该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如果整个建筑物发生毁损专有权需要重建或者被拆除,应当确认各区分所有者都对基地的使用权享有权利。这就是说,一方面,各工分所有者都对基地使用权享有菜有权,另一方面,任何所有者以外的人都不应对基地享有权利。即使对建筑物原所有者或开发商来说,其在转移建筑物所有权给各区分所有者时,可以在合同中规定保留其对室外庭院、草坪、房枯平台及建筑物基耸附发物等的权得规定建筑一旦需重建,只有他才享有对基地的权利。作出这种规定不仅违背法律的上?,而且极易造成对区分所有者的损害,所以对建筑物原所有者或开发商来说,如其已将建筑物名企部分出售给他人,而自己又非区分所有者,那么在房屋重建时,他不能对基地主张任何权利。
  我们说各区分所有者对基地使用权享有共有权,即是说应将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财产而由全体区分所有者享有共有权。因为一方面,各区分所有人所拥有的专有部分的面积是各不相同的,有人可能购买一个楼层的面积,有人则可能购买一套房间,假如在房屋拆毁后基寺需要出售给他人,而原区分所有人享有原专有面积越多,共应分享的数额越大,原区分所有人享有的专有虎少,其应分享有数额越小。


北安市人民法院 王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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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武汉)、黄河水利委员会(郑州)、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蚌埠)、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珠江水利委员会(广州)、松辽水利委员会(长春)、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有关部直属单位(自发):

  今年以来,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扎实,大量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防汛抗旱、水利抗震救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作紧密结合,部署周密,重点突出,督查深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病险水库数量大、隐患多;水利工程和小水电站建设安全监管不到位,较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河道采砂乱采滥挖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为进一步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提出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有力,岗位责任落实,监督管理严格,宣传教育深入,事故处理严肃,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设置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本地区、本单位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生产,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二、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隐患整改

  各单位要根据《水利部关于2008年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水明发[2008]12号),围绕汛期、北京奥运会和第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以安全度汛、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文测验和奥运安保等为重点,认真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狠抓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排查出的安 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
  各单位要大力表扬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好的典型。对开展不力的单位要批评督促,进行补课,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取得实效。要以今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将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控长效机制。

  三、强化水利工程和小水电站建设安全监管,保证施工安全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围堰、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模板、脚手架、施工围挡、临时设施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强化对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汛情水情预警预报,工程出现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停工撤人,做好除险应急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要进一步强化对小水电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防止无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进入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严格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无序开发、越权审批、未经验收擅自投产发电和因安全措施不落实、违章蛮干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度汛和汛期安全生产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度汛和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做到防汛工作的组织、管理、预案、制度、队伍和物资“六到位”。要以病险水库和中小型水库为重点,层层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实小型水库管理机构、看护人员、 养护经费,进一步完善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和度汛预案,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和水雨情测报、预警,建立严格的监测巡查制度,严防溃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和水电站建设项目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发生险情时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建工程度汛安全、施工安全和工区人员安全,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加大河道采砂安全整治力度,坚决治理乱采滥挖,确保河道防洪、通航、航道及航道设施和桥梁、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四川等地震灾区要重点做好水库、水电站、堤防工程、乡村供水设施、水文设施、灌排设施、农村水电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等水利设施的应急修复及灾后重建。对震损高危病险水库,坚决实行降低水位或空库度汛,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强值班监控,保障防洪通讯畅通,确保水库大坝运行安全。

  五、全力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的安保工作

  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一定要全力做好奥运安保工作,确保实现平安奥运目标”的重要部署,对北京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巡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要切实做好奥运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奥运会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出现重要情况和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为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水利部办公厅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对南宁市金龙车辆配件厂集资纠纷是否由人民法院受理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对南宁市金龙车辆配件厂集资纠纷是否由人民法院受理问题的答复
1991年9月29日,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法经字[1991]第16号《关于南宁市金龙车辆配件厂集资纠纷是否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南宁市金龙车辆配件厂集资纠纷,已经南宁市人民政府调查组、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和南宁市人民政府联合工作组的查处,历经四年,政府及主管部门已做了大量工作。在此情况下如果将此纠纷交法院处理,将会拖延时间,不利于及时解决。而且,集资纠纷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的收案范围。因此,该纠纷仍由有关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处理为妥。但是,如果集资人作为债权人坚持以《民事诉讼法》中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还债申请,或者南宁市金龙车辆配件厂作为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的,法院则应依法予以受理。
以上意见供参考。